公告日期:2025-12-09
证券代码:871675 证券简称:星桥股份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北京航天星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全文以“股东大会”表述的内容 统一修改为“股东会”表述
半数以上(全文) 过半数(全文)
种类(全文) 类别(全文)
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全文)员(全文)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
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订本章程。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
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北京航天星桥科技股份有限 第二条 北京航天星桥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 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以发 件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系原北京航天星桥系统工 起方式设立,系原北京航天星桥系统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 程技术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原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为现股份公 公司。原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为现股份公
司发起人。 司发起人。并在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
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
社会信用码 911101087770652250。
新增 第三条 公司于 2017 年7 月 21 日在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第七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
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
法定代表人。
新增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
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
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
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
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
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
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
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
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董事会秘书、
书、财务负责人等。 财务负责人等。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 第十五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式,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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