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关于上海韶华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希会审字(2026)0798 号
目 录
一、关于上海韶华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报告非
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1-3)二、证书复印件
(一)注册会计师资质证明
(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
(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Xigema Cpa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希会审字(2026)0798 号
关于上海韶华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上海韶华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上海韶华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包括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
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6年3月31日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
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希会审字(2026)0533)。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相关要求,就
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一)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如审计报告中“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所述“我们提醒财务报表
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二)所述,贵公司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
司累计未分配利润-4,008,321.97元,股东权益372,111.78元,未弥补亏损已超
过公司实收股本2,000,000.00元的三分之一以上。这些事项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
贵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24 号——持续经营》第二十一条规定,如果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对重大不确定性已作出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无保留意见,并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以“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单独部分,以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中与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相关的事项或情况的披露。
公司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4,008,321.97 元,股
东权益 372,111.78 元,未弥补亏损已超过公司实收股本 2,000,000.00 元的三分之一以上。虽然贵公司在附注二、(二)披露了拟采取的改善措施,但我们认为贵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鉴于上述可能导致对贵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我们在审计报告中对贵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增加了单独部分进行说明。
三、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对报告期内贵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具体影响
我们根据了解的情况综合判断认为,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涉及的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贵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在报告期内,对贵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无具体金额的影响。
四、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是否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规定的情形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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