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7-17
公告编号:2019-047
证券代码:871679 证券简称:钢联物流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上海钢联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暂停转让进展
暨公司股票暂停转让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上海钢联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2日投资1亿元人民币(认缴金额)与包钢集团机械化有限公司、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共同设立内蒙古包钢钢联物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5001.74万元人民币,本次投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公司未严格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务指引》相关规定履行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程序,亦未及时披露对外投资公告。
公司上述投资行为详见2019年2月1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对外投资公告》(补发)(公告编号:2019-001),同日公司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股票暂停转让,并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股票暂停转让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3),公司股票于2019年2月11日起暂停转让,预计复牌时间不晚于2019年5月10日。因预计无法在原定时间内完成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等信息披露文件,公司分别于2019年5月8日、2019年6月10日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股票延期恢复转让,最晚恢复转让日为2019年7月10日。
停牌期间,公司已分别于2019年2月22日、2019年3月8日、2019年3月22日、2019年4月8日、2019年4月22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暂停转让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04、2019-005、2019-006、2019-007、2019-008),于2019年5月6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暂停转让进展暨公司股票被暂停转让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0),于2019年5月13日、2019年5月
公告编号:2019-047
20日、5月27日、6月3日、6月11日、6月18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暂停转让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17、2019-018、2019-020、2019-022、2019-027、2019-028),于6月25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暂停转让进展暨未披露年报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19-029)。
公司已于2019年6月2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及《上海虹桥正瀚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钢联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之法律意见书》(公告编号2019-041、2019-042),并于2019年7月3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暂停转让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43)、于7月10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暂停转让进展暨公司股票延期恢复转让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4)。目前公司已收到全国股转公司的反馈意见,公司正积极准备材料进行回复。因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涉嫌实施程序违规,全国股转公司要求公司股票继续暂停转让。
根据公司于2019年6月21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司拟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公司于2019年6月2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公告》、《关于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保护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0、2019-034、2019-031、2019-032)。公司拟于2019年7月19日召开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拟申请终止挂牌的相关议案,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7月17日。因公司无法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之前完成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公司于2019年7月1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关于暂缓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6)。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根据《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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