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5-29
公告编号:2019-021
证券代码:871679 证券简称:钢联物流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上海钢联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责任人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关于给予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
措施的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给予上海钢联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19年5月28日
生效日期:2019年5月24日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上海钢联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挂牌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宝山区长江路255号。
杨刚,男,1972年12月出生,时任董事长。
张捍军,男,1971年4月出生,时任董事会秘书/时任信息披露负责人。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公司未在2018年会计年度的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细则》)第十一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对于公司的违规行为,时任挂牌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
公告编号:2019-021
人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1.5条的相关规定。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公司未在2018年会计年度的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细则》)第十一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对于公司的违规行为,时任挂牌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1.5条的相关规定。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6.1条、第6.2条、第6.3条及《信息披露细则》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做出如下决定:
(一)给予上海钢联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二)给予杨刚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
(三)对张捍军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是否存在因不符合创新层标准而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是□否√不适用
公告编号:2019-021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1.公司及责任人接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所采取的给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
2.公司及责任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业务规则》《信息披露细则》等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进一步健全内控制度,提高全员合规意识和风险意识。公司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并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3.针对信息披露违规事实,公司诚恳地向广大投资者致歉!公司已与聘请的会计事务所就2018年财务报告进行了沟通,预计将于2019年6月28日前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
五、备查文件目录
相关文书的全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转系统发[2019]1107号”《关于给予上海钢联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上海钢联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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