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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06-25 17:51:30 股吧网页版
钢联物流: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06-25


公告编号:2019-033

证券代码:871679 证券简称:钢联物流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挂牌公司全称 上海钢联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31345041244

承诺主体名称 杨刚

□挂牌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承诺主体类型 □其他股东 □董监高

□收购人 □其他

□权益变动 □收购

承诺来源

□整改 √日常及其他终止挂牌

□同业竞争的承诺 □关联交易的承诺

承诺类别 □资金占用的承诺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股份增减持承诺 √其他承诺股份回购

承诺开始日期 2019年6月21日

承诺履行期限 (36个)月

承诺结束日期 (2022)年(6)月(20)日

二、承诺事项概况

上海钢联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7月1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证券代码:871679,证券简称:钢联物流。挂牌期间,公司股票交易尚不活跃、公司融资情况并未发生有效改善,为确保公司经营稳定、节约运营成本,经公司慎重考虑,公司拟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公告编号:2019-033

系统终止挂牌。

公司于2019年6月21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并拟提交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就公司申请终止挂牌相关事宜与公司其他股东进行充分沟通与协商,已就该事项达成初步一致意见,并将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有效的保护.
三、新增承诺事项的原因

为保护公司异议股东(如有)的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不低于异议股东取得公司股份的成本价格收购异议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具体价格以双方协商确定为准。异议股东申报股份回购期限为自公司本次终止挂牌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0个转让日内,异议股东需在此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交股份回购申请,上述期限内未向公司提交申请的异议股东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不再承担回购义务。
四、其他说明

由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相关事宜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审批,故终止挂牌事宜尚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上海钢联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上海钢联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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