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6-03
公告编号:2021-017
证券代码:871687 证券简称:丽正科技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上海丽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上海丽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及经营发展的需要,为更好的实现公司业务发展和中长期发展战略,经公司董事会审慎考虑研究,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终止挂牌,并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规定履行相关申请和审核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3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并提交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充分保护公司异议股东的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由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对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进行回购, 具体如下:
(一)回购对象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股东为本次回购对象:
1.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参加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参加该次股东大会但未对相关 议案投赞成票的股东;
3.在回购有效期内,向公司递交书面申请要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 其股份的股东;
4.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情形的股东;
5.不存在因公司终止挂牌或本次股票回购事宜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执
公告编号:2021-017
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
6.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
满足上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回购价格
回购价格为公司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的每股净资产与异议股东取得该部 分股份时的成本价格孰高者,具体回购价格及方式以双方协商确定为准。
(三)回购有效期限
回购有效期限为自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至终止 挂牌后3个月内。异议股东需在此期间内将异议股东签字/盖章的书面申请文件 (包括但不限于回购申请书原件、取得该部分股份的交易流水单、股份数量、 有效证件复印件、异议股东的有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以亲自送达、快递寄 送等方式交付至公司(快递寄送方式以签收时间为准)。上述期限内未向公司 提交书面申请的异议股东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将不再承担回购义务。
(四)争议调解机制
若因为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引起的或与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有关的任何争 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均有权向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
由于回购股份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因此董事会郑重提示投资者如有异议,请尽快与公司联系有关股份回购事宜。
上海丽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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