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4-22
上海丽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开无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31日9时30分。
预计会期0.5天。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本公司聘请的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2名律师。
(七)会议地点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衡路200号3幢5楼3502、3503A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的《上海丽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24)及《上海丽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25)。
(二)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的《上海丽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9-022)及《上海丽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23)。
(三)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的《上海丽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24)。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的《上海丽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25)。
(五)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的《上海丽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24)及《上海丽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25)。
(六)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的《上海丽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24)及《上海丽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25)。
(七)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的《上海丽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24)及《上海丽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25)。
(八)审议《关于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的《上海丽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6)。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3、法人/合伙企业股东由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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