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12-07
公告编号:2020-046
证券代码:871687 证券简称:丽正科技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上海丽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十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 第十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 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 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
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第一百二十二条董事会不设董事会秘书,设 1 第一百二十二条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 1 名,
名信息披露负责人,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 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 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作为信息料的管理,作为信息披露负责人办理信息披 披露负责人办理信息披露事宜。
露事宜。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否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公告编号:2020-046
二、修订原因
原信息披露负责人黄静因个人原因,于 2020 年 11 月 23 日向董事会提交了
辞职报告。公司董事会拟设董事会秘书 1 名,并聘任齐项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三、备查文件
(一)《上海丽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原《公司章程》、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上海丽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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