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3-01
证券代码:871688 证券简称:ST 多闻 主办券商:恒泰长财证券
宁夏多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基于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宁夏多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与五凌电力有限公 司、宁夏元亨新能源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参股公司 ——宁夏元庆新能源有 限公司(此名称为暂定名称,实际公司名称以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营业执 照登记公司名称为准),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0 万元,其中:五凌电力有限公 司认缴出资人民币 200 万元、持股比例为 40%;宁夏元亨新能源有限公司认缴 出资人民币 175 万元、持股比例为 35%;宁夏多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认缴出资 人民币 125 万元,持股比例为 25%。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款规定:“公众 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 大资产重组:
(1)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 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2)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 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
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 达到 30%以上。”
《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计算本办 法第二条规定的比例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 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 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 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 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编号为“中兴华审字【2021】第 011749 号”
审计报告,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经审计资产总额为 4,746,559.62 元,
净资产额为-1,472,800.60 元。公司本次对外投资额认缴出资额 125.00 万元,占 2020 年期末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26.33%,未达到公司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 30%。
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 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 年 3 月 1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单独持有 93.02%股份的股东戴国贤书
面提交的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提请在 2022 年 3 月 15 日召开的 2022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增加临时提案。
董事会认为股东戴国贤符合提案人资格,提案时间及程序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 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股东戴国贤提出的临时提案提交公 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对外投资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新设立的公司的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 装、维修和试验;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电业务;建设工 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经 营范围:电气安装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供冷服务;热力生产 和供应;新兴能源技术研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六)投资对象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七)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投资协议其他主体的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宁夏元亨新能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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