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08-24 20:04:43 股吧网页版
上源环保: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8-24


公告编号:2023-032

证券代码:871690 证券简称:上源环保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福建上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及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召开不需相关部门的批准或履行必要的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9 月 8 日上午 9: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

公告编号:2023-032

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1690 上源环保 2023 年 9 月 4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大学城污水处理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更正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议案内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前期财务报表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为确保公司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的准确性,现对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相应内容进行更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2021 年年度报告(更正后)》、《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更正后)》。
(二)审议《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并授予总经理办理权限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障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公司任一时点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闲置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12 个月。额度范围内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相关决策,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公告编号:2023-032

(一)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有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代表机构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身份证明书、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股东持股凭证;

4.由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代表机构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