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10-19
公告编号:2023-036
证券代码:871690 证券简称:上源环保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福建上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业务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州澳星同方净水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星同方”)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福州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 500 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拟为 12 个月。授信额度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向上游采购原材料等。
担保方式: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股东陈学松及配偶林玲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与授信相关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授信业务品种、授信期间、抵押质押及保证情况等)以相关授信合同约定为准。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3 年 10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但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挂牌公司与关联方进行下列关联交易时,可以免予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五)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因此关联董事陈学松先生无需回避表决。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公告编号:2023-036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陈学松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建华支巷 6 号 2 座 101
关联关系:陈学松为公司股东,持有公司 4,800,9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份的 7.82%;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 自然人
姓名:林玲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闽江大道 99 号三-1402
关联关系:林玲为陈学松的配偶,持有公司股份 1,599,8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2.61%。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定价情况
(一)定价依据
关联方为公司贷款提供担保,关联方的担保行为不向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属于关联方对公司发展的支持行为,遵循公平、自愿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且公司独立性未因关联交易受到影响。
(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根据业务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州澳星同方净水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星同方”)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福州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 500 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拟为 12 个月。授信额度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向上游采购原材料等。
担保方式: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股东陈学松及配偶林玲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业务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州澳星同方净水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星同方”)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福州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 500 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拟为 12 个月。授信额度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向上游采购原材料等。
担保方式: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股东陈学松及配偶林玲提供个人
公告编号:2023-036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
本次交易为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向上游采购原材料等。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和日常业务的开展。
(二)本次关联交易存在的风险
公司及关联方为本次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均为支持公司发展,不收取任何利息和其他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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