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8
证券代码:871690 证券简称:上源环保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福建上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福建上源环保股份有 第一条 为维护福建上源环保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 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 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证券法》)和《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 下简称《证券法》)和《非上市公众公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 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的规定,制订《福建上源环保股份有限 件的规定,制定《福建上源环保股份有公司章程》(以下简称“本章程”)。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证券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证券
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 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成立的股 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
份有限公司。 公司。
公司是以发起设立的方式整体变 公司是以发起设立的方式整体变
更的股份有限公司;在福州市市场监督 更的股份有限公司;在福州市市场监督
管理局注册登记。 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501006875346810。
- 第三条 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20 日在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以下简
称“全国股转系统”)。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
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
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
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
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
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
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
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
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
偿。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 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承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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