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6-26
证券代码:871692 证券简称:安特股份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苏州安特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章程已于 2023 年 5月 4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 2023 年
6 月 26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苏州安特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
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是在苏州安特化妆品有限公司的基础上,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 司。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苏州安特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苏州高新区占桥头街 89 号。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510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
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公司法》及本章程的规定,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和董事
会秘书等。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公司将以专业的管理、创新的精神、合作的
理念、把企业建设为现代大型企业集团,实现股东利益和社会利益最大化。
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是:研发、生产、销售:化妆品;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消毒剂的生产、销售;口腔清洁用品的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
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五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所有股票均采取记名方式。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后,公司股票将登记存管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
第十七条 股份公司申请登记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100,000.00 元,由
全体股东以其持有的原苏州安特化妆品有限公司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的
账面净资产人民币 25,933,527.02 元(依据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17)第 304002 号《审计报告》)作
为 基 础 按 照 1.2902:1 的比例折股,拟设立股份公司的股份总额为
20,100,000.00 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每股人民币 1 元,其余净资产
5,833,527.02 元计入资本公积。
其中,苏州安特化妆品有限公司所有股东以其持有的苏州安特化妆品有限
公司股权比例对应的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作为出资,认购公司的股份,公司设
立时各发起人的出资方式、认购股份数额及持股比例如下表所示: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 出资 认购股份 持股比
序号 发起人 出资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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