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4-26
证券代码:871700 证券简称:飞宇电力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四川飞宇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不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召开方式无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18 日 9:00-12: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1700 飞宇电力 2023 年 5 月 1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公司聘请四川公生明律师事务所两位律师进行见证。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将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予以汇报。
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 或 www.neeq.cc)发布的《四川飞宇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10),《四川飞宇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11)。
(二)审议《关于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将董事会 2022 年度工作情况予以汇报。
(三)审议《关于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将监事会 2022 年度工作情况予以汇报。
(四)审议《关于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将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情况予以汇报。(五)审议《关于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将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情况予以汇报。(六)审议《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为保障公司自有资金充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拟定 2022 年度暂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所有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下一会计年度。
(七)审议《关于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议案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受聘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遵守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为公司出具的各期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的财务规范运作、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公司拟继续聘请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3 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期限为一年。
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 或 www.neeq.cc)公布的《四川飞宇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八)审议《关于未弥补亏损超实收资本总额的三分之一》议案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金额为-10,352,567.29
元,股本总额为 28,157,000.00 股,未弥补亏损已超过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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