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4-26
证券代码:871700 证券简称:飞宇电力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四川飞宇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4 月 2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4 月 12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陈荣忠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会成员及公司高管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及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有关规定,所作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将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予以汇报。
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 或 www.neeq.cc)发布的《四川飞宇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10),《四川飞宇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1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将董事会 2022 年度工作情况予以汇报。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由总经理向董事会汇报 2022 年度经营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将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情况予以汇报。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将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情况予以汇报。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保障公司自有资金充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拟定 2022 年度暂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所有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下一会计年度。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3年度审计机构》议案
1.议案内容: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受聘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遵守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为公司出具的各期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的财务规范运作、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公司拟继续聘请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3 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期限为一年。……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