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6
公告编号:2025-007
证券代码:871700 证券简称:飞宇电力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四川飞宇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24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 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
(财会[2023]21 号,以下简称解释 17 号),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本公司
于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解释 17 号的规定。执行解释 17 号的相关规定对本
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本公司无需对负债项目进行重新划分。
财政部于 2024 年 3 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 2024》以及
2024 年 12 月 6 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规定保证类质保费用
应计入营业成本。本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起执行该规定,对本公司报告期
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
公告编号:2025-007
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5 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执行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 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 益。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执行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 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 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无法追溯调整的/不采用追溯调整的
执行此项政策变更对可比期间财务数据无影响,无需要调整数据。
六、备查文件目录
公告编号:2025-007
1、《 四川飞宇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 四川飞宇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四川飞宇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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