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四川飞宇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
意见的专项说明
北 京 精 勤 成 思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关于四川飞宇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精勤成思专审字(2026)第 00102 号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四川飞宇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宇电力”)2025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出具了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
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精勤成思审字[2026]00728 号)。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要求,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2 所述,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未弥补亏损金额较大,且本期经营活动仍为亏损,可能导致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发表非标准审计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飞宇电力已在财务报表附注二中充分披露了经营对策,但仍然无法消除我们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疑虑。我们认为飞宇电力持续经营能力仍然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因此,依据准则的相关规定,我们在报告中对持续经营能力予以强调,出具了带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24 号-持续经营》第二十一条规定,如果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对重大不确定性已作出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无保留意见,并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以“强调事项”为标题的单独部分,以提醒使用者关注。
三、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对报告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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