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1-27
公告编号:2023-024
证券代码:871701 证券简称:联创电缆 主办券商:财信证券
江西联创电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提示性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一) 拟申请终止挂牌的原因
因充分考虑公司目前经营情况,结合当前市场环境及公司长期战略和发展规划,进一步提高经营决策效率,降低运营成本,经慎重考虑,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终止挂牌。
(二) 终止挂牌后的发展战略
终止挂牌后,公司将持续加强自身经营管理能力与专业技术水平,加大行业市场开发力度,积极推动公司主业健康、稳定发展,保证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三) 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7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对异议股东保护的措施
鉴于公司拟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为了保护异议股东的利益,公司制定了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的权益保护措施,公司控股股东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诺: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在终止挂牌后将对异议股
公告编号:2023-024
东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回购,以保障异议股东合法权益。回购价格以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票的成本价格(其中成本价格不含交易手续费、资金成本等,并需进行除权除息处理)与最近一期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价格之间的孰高值为依据,具体回购价格、回购方式以双方协商确定后签署的书面协议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江西联创电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三、 股票停复牌安排
公司将申请股票自审议终止挂牌事项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起停牌。
如终止挂牌决议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申请股票自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的两个交易日内复牌。
四、 其他事项
本次终止挂牌事项可能存在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未获全国股转公司同意的情形。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 备查文件
《江西联创电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江西联创电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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