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11-27
公告编号:2023-025
证券代码:871701 证券简称:联创电缆 主办券商:财信证券
江西联创电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江西联创电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充分考虑公司目前经营情况,结合当前市场环境及公司长期战略和发展规划,进一步提高经营决策效率,降低运营成本,经慎重考虑,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终止
挂牌。公司已于 2023 年 11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相应内容已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公告,上述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对异议股东权益的保护措施
(一) 主要内容
为保护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过程中异议股东(未参加股东大会审议终止挂牌事项的股东和已参加股东大会但未对申请终止挂牌议案投赞成票的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诺: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在终止挂牌后将对异议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回购,以保障异议股东合法权益。回购价格以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票的成本价格(其中成本价格不含交易手续费、资金
公告编号:2023-025
成本等,并需进行除权除息处理)与最近一期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价格之间的孰高值为依据,具体回购价格、回购方式以双方协商确定后签署的书面协议为准。
(二) 回购义务人
□挂牌公司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其他控股股东指定的第三方
(三) 回购对象
回购对象为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且未参加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参加股东大会但未对终止挂牌事项投同意票的股东。
申请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以任何形式参加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参加 2023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但未就《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投同意票的股东。
3、在申请股份回购有效期内,向公司亲自送达或寄送书面申请材料,要求回购其所持公司股份的股东。
4、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情形的股东。
5、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况。如该异议股东在提出回购申请后至完成股份回购期间发生其要求回购的股份被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交易情况的,则公司不再承担前述股份回购义务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6、不存在因公司股票终止挂牌或本次股票回购事宜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的股东。
7、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首日或自其知悉公司拟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之日(以二者孰早为准)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停牌期间,不存在股票异常转让交易、恶意拉抬股价等行为。
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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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回购数量
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五) 回购价格
以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票的成本价格(其中成本价格不含交易手续费、资金成本等,并需进行除权除息处理)与最近一期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价格之间的孰高值为依据,具体回购价格、回购方式以双方协商确定后签署的书面协议为准。
(六) 申请回购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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