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4-29 21:52:45 股吧网页版
好生活:2023年年度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9


好生活

NEEQ: 871702

贵州好生活智慧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Guizhou Good life intelligent Service Co. Ltd

年度报告
2023

重要提示

一、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公司负责人游文鸿、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亢俊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亢俊峰保证年
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本年度报告已经挂牌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不存在未出席审议的董事。
四、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董事会就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说明

一、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

“(一)由于注册会计师无法获取关于收购赤水华融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赤水华
融)、赤水凌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赤水凌好)形成商誉的本期期初数以及期末商誉是否 减值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而发表保留意见

贵州好生活公司2022 年10月31日收购赤水华融、赤水凌好成为控股子公司,根据2022年12月08
日“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资产的公告”中的净资产确认增加的商誉947.74万元,贵州好生活公司在 收购时未对被收购公司赤水华融、赤水凌好进行审计、评估,我们无法就该收购事项形成的商誉的 本期期初数以及期末商誉是否减值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也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这些金额 进行调整。

(二)由于注册会计师无法获取关于开发支出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而发表保留意见

贵州好生活公司2023年12月31日开发支出余额1,681.32万元,其中:2023年增加开发支出21.97 万元,我们无法就期末开发支出是否发生减值取得准确、适当的审计证据。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 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我们独立于贵州好生活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 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保留意见提供了基础。”

二、董事会针对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说明

(一)公司收购赤水华融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赤水凌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时,两家标的公司均 在当地存在成熟的项目楼盘,本次收购可承接物业项目,带来相对稳定的营业收入。本次交易系由 双方依照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充分考虑标的公司的总资产、净资产等情况,经交易双方

友好协商定价,未进行审计、评估。

(二)2023年12月31日开发支出余额1,681.32万元,其中2023年增加开发支出21.97万元。公司 开发项目持续5年,部分仍处于开发阶段,未进行整体验收,造成会计师事务所无法就期末开发支出 是否发生减值取得准确、适当的审计证据。

以上这些情况导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相关情况,本着严格、谨慎的
原则,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董事会表示理解,该报告客观严谨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
情况及经营成果。董事会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等人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保留意见审计
报告中所涉及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五、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
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六、本年度报告已在“第二节会计数据、经营情况和管理层分析”之“五、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分析”
对公司报告期内的重大风险因素进行分析,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七、未按要求披露的事项及原因

本报告不存在未按要求进行披露的事项。

目 录

第一节 公司概况 ...... 6
第二节 会计数据、经营情况和管理层分析...... 7
第三节 重大事件 ......16
第四节 股份变动、融资和利润分配 ......22
第五节 公司治理 ......24
第六节 财务会计报告......28
附件 会计信息调整及差异情况......109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