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4
公告编号:2025-050
证券代码:871703 证券简称:宝泉旅游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河南宝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承诺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3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修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 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河南宝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承诺管理制度(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条 为加强对河南宝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等相关方以及公司的承诺及履行承诺行为的规范,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及《河南宝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中的承诺是指:挂牌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就重要事项向公众或者监管部门所作的保证及相关解决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其他承诺人(以下简称“承诺人”)以及公司在申请挂牌或上市、股票
公告编号:2025-050
发行、再融资、并购重组、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等过程中做出的解决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资产注入、股权激励、盈利预测补偿条款、股票限售等各项承诺事项必须有明确的履约期限,承诺履行若涉及行业政策限制的,应当在政策允许的基础上明确履约期限。
公司应对承诺事项的具体内容、履约方式及时间、履约能力分析、履约风险及对策、不能履约时的制约措施等方面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
第三条 承诺相关方承诺事项应为可实现的事项,不得对根据当时情况判断明显不可能实现的事项作出承诺。承诺事项需要相关主管部门审批的,承诺相关方应明确说明需要取得的审批内容,并明确说明如无法取得审批的补救措施。
第四条 公开承诺的要求: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有关主体(以下简称承诺人)做出的公开承诺应当具体、明确、无歧义、具有可操作性,并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业务规则的要求;
(2)公司应当及时将承诺人的承诺事项单独在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信息披露平台的专区披露;
(3)承诺人做出承诺后,应当诚实守信,严格按照承诺内容履行承诺,不得无故变更承诺内容或者不履行承诺。当承诺履行条件即将达到或者已经达到时,承诺人应当及时通知公司,并履行承诺和信息披露义务;
(4)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承诺无法履行或者无法按期履行的,承诺人应当及时通知公司并披露相关信息;
(5)除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及全国股转公司另有要求的外,承诺已无法履行或者履行承诺不利于维护公司权
公告编号:2025-050
益的,承诺人应当充分披露原因,并向公司或者其他股东提出用新承诺替代原有承诺或者提出豁免履行承诺义务。
上述变更方案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承诺人及其关联方应当回避表决。变更方案未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且承诺到期的,视为未履行承诺。
第五条 如相关承诺确已无法履行或履行承诺将不利于维护公司利益,承诺相关方应充分披露原因,并向公司提出用新承诺替代原有承诺或者提出豁免履行承诺义务。监事会应就承诺相关方提出的变更方案是否合法合规、是否有利于保护公司或其他投资者的利益发表意见。
第六条 承诺人作出公开承诺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承诺的具体事项;(二)履约方式、履约时限、履约能力分析、履约风险及防范对策、不能履约时的责任;(三)履约担保安排,包括担保方、担保方资质、担保方式、担保协议(函)主要条款、担保责任等(如有);(四)违约责任和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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