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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07-22 18:10:20 股吧网页版
浙宏科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07-22



江苏浙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7月22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林美娥女士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公司已于2019年7月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发布了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6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7,999,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06%。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的经营范围由“新材料的研发;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的研发、制造、销售;激光融覆技术的研发;模具、导轨、金属结构件、电梯附件、机械零部件、冶金专用设备

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变更为“新材料的研发;铸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的研发、制造、销售;激光熔覆技术的研发;模具、导轨、金属结构件、电梯附件、机械零部件、冶金专用设备的制造、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最终经营范围以工商部门核准的信息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7,999,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将公司章程原规定:第十二条公司的经营范围:新材料的研发;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的研发、制造、销售;激光融覆技术的研发;模具、导轨、金属结构件、电梯附件、机械零部件、冶金专用设备的制造、销售;法兰的制造、加工、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修改为:第十二条公司的经营范围:新材料的研发;铸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的研发、制造、销售;激光熔覆技术的研发;模具、导轨、金属结构件、电梯附件、机械零部件、冶金专用设备的制造、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最终章程修订内容以工商部门核准的信息为准。

同意股数57,999,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19年7月24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先进行换届选举,提名刘克宽、林乃现、陈祥春、雷阿达、吴小平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将连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中提及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第一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届满至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就任之前,原董事继续履行董事职务。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董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19-014)

2.议案表决结果:

以同意股数5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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