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4-15
江苏浙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的程序。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21日9时00分-11时00分。
预计会期0.25天。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5月20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本公司聘请的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孙敏虎律师。
(七)会议地点
江苏宜兴市太华镇工业集中区A区江苏浙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1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上披露的《2018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9-001)。
(二)审议《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审议《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相关内容。
(三)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因公司正处于成长期,结合公司2018年度经营业绩,为保障经营资金需
求,公司2018年度计划不进行利润分配。
(四)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相关内容。
(五)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相关内容
(六)审议《关于补充确认偶发性关联交易》议案
详见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公司《关于补充确认偶发性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9-006)。
(七)审议《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议案
本年度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同)对2018年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在审计过程中,发现2016年度财务报表存在前期差错事项,即2016年度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遗漏,应调整2016年度应纳所得税额,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要求,对公司前期会计差错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c或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19-007)。
(八)审议《关于2018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议案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和《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编制了《江苏浙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九)审议《关于预计2019年日常性关联交易》议案
详见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公司《关于补充确认偶发性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9-009)。
(一十)审议《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审议《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相关内容。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由代理人受个人股东委托出席会议的,应持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本人身份证;由法定代表人代表股东单位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股东单位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股东单位盖章)、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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