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6-17
江苏兴贤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0 年 6 月 16 日经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二○年六月
江苏兴贤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2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2
第三章 股 份......3
第一节 股份发行......3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4
第三节 股份转让......5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5
第一节 股 东......5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8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10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2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13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6
第五章 董事会 ...... 20
第一节 董 事......20
第二节 董事会......23
第六章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28
第七章 监事会 ......29
第一节 监 事......30
第二节 监事会......31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33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33
第二节 内部审计......35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35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 35
第一节 通 知......35
第二节 公 告......36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36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 36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37
第十一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39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 41
第十三章 附 则 ...... 4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等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公司由宜兴市宏宇模具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以发起方式设立。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江苏兴贤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宜兴市太华镇工业集中区 A 区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300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本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经理、财务总监、董事
会秘书。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国家有关行业产业
政策,努力为社会提供优质产品和专业化的服务,提高企业的效益,增强企业的竞争力,实现员工价值,为股东创造价值。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新材料的研发;铸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的研发、
制造、销售;激光熔覆技术的研发;模具、导轨、金属结构件、电梯附件、机械零部件、冶金专用设备的制造、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公司股票采用记名方式。公司股票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申请后,公司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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