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6-17
上海利林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一年六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3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第三章 股 份...... 4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7
第五章 董事会...... 22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9
第七章 监事会...... 31
第八章 投资者关系...... 34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5
第十章 通知...... 38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39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41
第十三章 附则...... 4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上海利林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准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由上海利林置业管理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以发起的方式设立。
公司在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上海利林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anghai Chamberlee Commercial Management Corporation
第四条 公司住所:上海市徐汇区丰谷路 315 弄 24 号 2 层 2060 室。
邮政编码:200232。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800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等解决。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财务总监。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通过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形式,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最大限度的提高经济效益,为全体股东创造满意的经济回报。
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商业管理、市场营销策划,商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意调查、民意测验),财务咨询,酒店管理,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物业管理,绿化养护,停车场(库)经营管理,建筑物清洁服务,房地产经纪,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以工商登记为准)
第十三条 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改变经营范围,须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后,公司股票的登记存管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及股东持有的股份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簿记系统记录的数据为准。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任何单位和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七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2800 万股。
第十八条 公司发起人为孙浩、厉雪梅、江涛和周一逢。公司设立时各发起人将其原实际持有的上海利林置业管理有限公司股权所对应的上海利林置业管理有限公司净资产折为公司股本。公司发起人及其持股股数、持股比例如下:
发起人 认购股份数(股)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出资时间
孙浩 2,550,000 51% 净资产折股 2016.11.30
厉雪梅 1,950,000 39% 净资产折股 2016.11.30
江涛 300,000 6% 净资产折股 2016.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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