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4-21
证券代码:871709 证券简称:飞云股份 主办券商:华英证券
无锡飞云球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召开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会议通知以公告形式发出,符合公司章程约定的通知形式。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预计会议 0.5 天。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12 日上午 9:30:00。
预计会期 0.5 天。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1709 飞云股份 2021 年 5 月 1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本公司聘请的江苏敏惠律师事务所彭飞律师。
(七)会议地点
无锡飞云球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20 年度公司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议案
该议案内容见公司登载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无锡飞云球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03)和《无锡飞云球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04)。
(二)审议《公司利润分配预案》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和上年度经审计确认的可供分配利润情况,为积极回报股东,公司决定进行现金分红,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截止 2020
年度末,公司经审计可供分配利润为 2,310,847.77 元。现公司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15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入以后年度分配。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该议案内容见公司登载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 披露的《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
(三)审议《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董事长报告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及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四)审议《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监事会主席报告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五)审议《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情况予以汇报。
(六)审议《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以 2020 年年度公司财务报表数据为依据,结合公司业务开展情况,编制了 2021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七)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预计向实际控制人借入资金》议案
为保障公司业务发展,确保公司现金流,公司 2021 年度拟继续向实际控制人马国伟、张革萍在公司实际需要时借入资金。现经马国伟、张革萍同意,公司在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期间拟向其无息借入本金不超过 2000 万元(含)
人民币,在额度内该借入款项可以滚动使用,即指在借款期限内任一时点借款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
(八)审议《关于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1 年度
财务审计机构》议案
公司拟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内控审计及其他相关咨询业务,聘期一年。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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