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4-21
公告编号:2021-008
证券代码:871709 证券简称:飞云股份 主办券商:华英证券
无锡飞云球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 2021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一) 预计情况
单位:元
关联交易类 预计 2021 年发 2021 年年初至 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
别 主要交易内容 生金额 披露日与关联方 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实际发生金额
购 买 原 材
料、燃料和
动力、接受
劳务
出售产品、
商品、提供
劳务
委托关联人
销售产品、
商品
接受关联人
委托代为销
售其产品、
商品
其他 提供借款 20,000,000.00 2,500,000.00
合计 - -
(二) 基本情况
为保障公司业务发展,确保公司现金流,公司 2021 年度拟向实际控制人马国伟、张革萍夫妇在公司实际需要时借入资金。现经马国伟、张革萍夫妇同意,公司在 2021
公告编号:2021-008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期间拟向其无息借入本金不超过 2,000 万元(含)人民币,在
额度内该借入款项可以滚动使用,即指在借款期限内任一时点借款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
二、 审议情况
(一) 表决和审议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 2021 年 4 月 21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鉴于董事马国伟、张革萍、马千里为本议案所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关联方,需回避表决,参与该议案表决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 3 人,此议案需直接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三、 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实际控制人马国伟、张革萍夫妇为保障公司业务发展,确保公司现金流,在公司实际需要时借入资金,不收取利息费用,也不要求公司提供其他任何形式补偿,上述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及主要内容
上述日常性关联交易相关协议将在 2021 年度实际发生中签署,具体内容以双方签署的合同为准。
五、 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偿为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亦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重大依赖。
公告编号:2021-008
六、 备查文件目录
《无锡飞云球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无锡飞云球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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