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4-17
公告编号:2019-010
证券代码:871709 证券简称:飞云股份 主办券商:国联证券
无锡飞云球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19年日常性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预计2019年的日常性关联交易。
为保障公司业务发展,确保公司现金流,公司2019年度拟向实际控制人马国伟、张革萍夫妇在公司实际需要时借入资金。现经马国伟、张革萍夫妇同意,公司在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拟向其无息借入本金不超过
2,000万元(含)人民币,在额度内该借入款项可以滚动使用,即指在借款期限内任一时点借款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2019年4月16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鉴于董事马国伟、张革萍、马千里为本议案所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关联方,需回避表决,参与该议案表决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此议案需直接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自然人
公告编号:2019-010
姓名:马国伟
住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太湖镇小园三村38号
2.自然人
姓名:张革萍
住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太湖镇小园三村38号
(二)关联关系
马国伟先生持有公司16,200,00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1.00%,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革萍女士持有公司1,800,00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9.00%,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马国伟和张革萍二人系夫妻关系。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实际控制人马国伟、张革萍夫妇为保障公司业务发展,确保公司现金流,在公司实际需要时借入资金,不收取利息费用,也不要求公司提供其他任何形式补偿,上述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保障公司业务发展,确保公司现金流,公司2019年度拟向实际控制人马国伟、张革萍夫妇在公司实际需要时借入资金。现经马国伟、张革萍夫妇同意,公司在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拟向其无息借入本金不超过
2,000万元(含)人民币,在额度内该借入款项可以滚动使用,即指在借款期限内任一时点借款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告编号:2019-010
(一)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偿为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亦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重大依赖。
六、备查文件目录
《无锡飞云球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无锡飞云球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17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