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8-26
证券代码:871710 证券简称:鸿网股份 主办券商:华金证券
上海鸿网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4 年 8 月 9 日召开的鸿网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并已经经过公司 2024 年 8 月 26 日召开的鸿网股份 2024 年第三次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生效实施。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上海鸿网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变更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 公司的注册中文名称:上海鸿网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银翔路515 号10层1003室。
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9,166 万元。
第五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八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九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十条 经营宗旨:以效益为核心,以信誉为根本,立足规范管理,坚持思想创新,超越顾客期望,为公司股东创造最大经济利益。
第十一条 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市场营销策划,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意调查、民意测验),会务服务,日用百货、工艺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橡塑制品、矿产品、建筑材料、食用农产品、钢材、针纺织品、机械设备及配件、金属材料、润滑油、纺织原料、煤炭、矿产品、纸浆、纸制品的销售,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食品销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二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公司发行的所有股份均为普通股。
第十三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认购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认购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 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四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第十五条 公司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登记存管公司发行的股份。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存管公司发行的股份。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采取记名方式,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各股东所持股份数;
(三)各股东所持股票的编号;
(四)各股东取得股份的日期。
公司股东名册由董事会负责管理。
第十七条 各发起人认购公司的股份数量、持股比例、出资方式详见下表:
序号 发起人姓名 认购股份数(万股)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出资时间
上海恪嵊企业管理
1 咨询合伙企业(有 155 31 净资产 2016.12.31
限合伙)
2 张林霞 115 23 净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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