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8-27
公告编号:2024-044
证券代码:871710 证券简称:鸿网股份 主办券商:华金证券
上海鸿网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董事长使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进行逆回
购操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委托理财概述
(一) 委托理财目的
为有效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利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进行国债逆回购操作获取额外的资金收益,并授权董事长审批,由财务部门具体操作。
由于银行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利率远高于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具有明显的收益性。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资金的情况下运用闲置资金进行适度的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 委托理财金额和资金来源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审批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银行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额度合计最高不超过人民币二亿元(含 20,000 万元),资金可以滚动投资,即是指在产品期限内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产品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二亿元(含在上述投资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购买产品的资金仅限于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公告编号:2024-044
(三) 委托理财方式
1、 预计委托理财额度的情形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审批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银行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额度合计最高不超过人民币二亿元(含 20,000 万元),资金可以滚动投资,即是指在产品期限内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产品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二亿元(含在上述投资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额度范围内由董事长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四) 委托理财期限
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五)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 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第九次会议并审议通过了《关于
授权董事长使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进行逆回购操作的议案》,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三、 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尽管短期银行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属于风险较低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其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公司将安排财务人员对理财产品进行持续跟踪、分析,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四、 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资金的情况下运用闲置资金进行适度的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全体股东
公告编号:2024-044
的利益。购买产品的资金仅限于闲置资金,公司所购买的为短期产品,风险可控,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
五、 备查文件目录
《上海鸿网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上海鸿网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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