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8-27
公告编号:2024-042
证券代码:871710 证券简称:鸿网股份 主办券商:华金证券
上海鸿网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8 月 27 日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鸿网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8 月 16 日以书面通知方式发
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林军
6. 会议列席人员:公司高管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列席会议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会召开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上海鸿网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审议《上海鸿网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4-04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长使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进
行逆回购操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审议《关于授权董事长使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进行逆回购操作》。
为有效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保证公司经营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利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进行国债逆回购操作获取额外的资金收益。投资品种为银行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额度合计最高不超过人民币二亿元(含 20,000 万元),资金可以滚动投资,即是指在产品期限内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产品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二亿元(含在上述投资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并授权董事长审批,由财务部门具体操作。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上海鸿网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上海鸿网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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