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1-08
公告编号:2024-051
证券代码:871710 证券简称:鸿网股份 主办券商:华金证券
上海鸿网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7 日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鸿网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林军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4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79,856,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84%。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4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1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4.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列席会议。
公告编号:2024-051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 2024 年 08 月 27 日披露的《鸿网股份:2024 年半年度报告》,截
至 2024 年 06 月 30 日,挂牌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48,578,363.20 元,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的金额为:96,876,037.55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191,660,000 股,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50 元(含税)。
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4 年第8 号)执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3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
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鸿网股份: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179,856,2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上海鸿网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24-051
上海鸿网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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