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10-19
证券代码:871711 证券简称:千城建筑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杭州千城建筑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2017年10月19日,杭州千城建筑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所履行的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2017年11月4日上午10时00分
结束时间:2017年11月4日下午15时00分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10月31日,股权登记日
在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七)会议地点:杭州市滨江区东信大道 688 号志成大厦 11 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10月1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或www.neeq.cc)上披露
的《杭州千城建筑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06)。
(二)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10月1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或www.neeq.cc)上披露
的《杭州千城建筑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06)。
(三)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相关变更事宜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10月1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或www.neeq.cc)上披露
的《杭州千城建筑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06)。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
(二)登记时间: 2017年11月4日8时00分-9时00分
(三)登记地点:
杭州市滨江区东信大道 688 号志成大厦 11 楼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杭州市滨江区东信大道 688 号志成大厦 11 楼公司
会议室
联系电话:0571-56975030 传真:0571-56975198
邮政编码:310053
联系人:杨爱东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费和餐费自理
(三)临时提案
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前十天提交
五、备查文件目录
《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杭州千城建筑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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