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1-21
公告编号:2021-003
证券代码:871711 证券简称:千城建筑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杭州千城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
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杭州千城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1 日召开了第
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于股东大会审议后 10 个转让日内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提交终止挂牌申请,具体终止挂牌时间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批准的时间为准。
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就公司申请终止股票挂牌事宜与公司全体股东进行了充分沟通与协商,并已就该事宜达成初步一致意见,会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保护公司异议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做出如下承诺:
承诺在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后 3 个月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
公告编号:2021-003
有能力收购公司股份时,自愿优先收购对公司终止挂牌事宜异议股东所持有的股份,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能对其进行收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协调其他方受让异议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收购价格不低于该异议股东取得公司股份时的成本价格,具体以双方协议确定价格为准。如异议股东在上述期限内未与公司协商股份转让事宜,将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再承担上述义务。
由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相关事宜尚需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故终止挂牌事宜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千城建筑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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