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01
证券代码:871712 证券简称:梅花软件 主办券商:方正承销保荐
南京梅花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四十三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 第四十三条 公司提供担保的,应当提交公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司董事会审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还应
(一)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 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一)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
百分之五十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二)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 百分之五十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计算原则,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二)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
产的百分之三十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计算原则,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三)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 产的百分之三十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三)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 的百分之五十,且绝对金额超过伍仟万元以 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上的担保; 的百分之五十,且绝对金额超过伍仟万元以
(四)为资产负债率超过百分之七十的担 上的担保;
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四)为资产负债率超过百分之七十的担
(五)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资产百分之十的担保; (五)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 资产百分之十的担保;
供的担保;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
(七)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必 的担保;
须经股东大会审议的其他担保情形。 (七)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或本章程规定的须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其他担保。
第四十七条 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依法 第四十七条 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依法
召集。 召集。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
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
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 90 日以
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
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四十九条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 第四十九条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
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请求召 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 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 会提出。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在收到请求后十 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在收到请求后十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的书面反馈意见。 的书面反馈意见。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
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五日内发出召开股 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五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请求的变更,应 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请求的变更,应
当征得相关股东的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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