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22
证券代码:871712 证券简称:梅花软件 主办券商:方正承销保荐
南京梅花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章程经公司2020年3月31日召开的南京梅花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通过,已经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南京梅花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系由南京梅花软件系统有限公司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
第三条 公司名称:南京梅花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南京市高新开发区星火路 11 号动漫大厦 A 座 306 室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700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是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和其他依据本章程规定被公司董事会任命为高级管理人员的人员。
第二章 经营宗旨、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致力于实业报国,采用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和先进的技术,创造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使员工和公司共同发展,并使股东获得满意的经济回报。
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通讯设备、电子产品的开发、销售;经济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系统工程的设计、咨询及安装;计算机软件系统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700 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
第十七条 公司股本总额、股东的姓名或名称、认购股份的数额如下:
序 股东的姓名 证 件 号 认购股份数额 持股比例(%)
号 或名称 (万股) 出资时间
1 强星 320481197401126410 435.00 62.143 2016.9.30
2 张文峰 320113197006145213 120.00 17.143 2016.9.30
3 袁申华 320106195710092036 70.00 10.000 2016.9.30
4 朱鸿蔚 310107198504241318 70.00 10.000 2016.9.30
5 潘卫东 32010219680708287X 5.00 0.714 2016.9.30
合计 7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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