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7-03
公告编号:2019-013
证券代码:871716 证券简称:良友股份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江苏良友正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终止挂牌的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江苏良友正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业务发展及长期战略发展规划的需求,经董事会审慎考虑,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终止挂牌。
公司于2019年7月3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和《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并提请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保护异议股东的利益,公司实际控制人出具承诺,承诺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对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进行收购,具体如下:
一、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参加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未投赞成票的股东。
3、在回购有效期限内,向公司寄送书面申请材料,要求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回购所持股权的股东。
4、未损害公司利益的股东。
5、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
公告编号:2019-013
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票的数量以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票数量为准。
二、收购价格拟不低于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份时的成本价格,且回购价格为不低于该异议股东取得公司股份时的成本价格,具体价格及回购方式以双方协商确定为准。
三、异议股东申报股份回购期限为自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至本次终止挂牌申请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同意终止挂牌函后的30日内截止,如异议股东未在上述期间内书面提出股份回购要求的,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将不再承担上述回购义务。
四、回购事宜具体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雪峰
地址:溧阳经济开发区城北工业园区晨阳路6号
电话:0519-88306816
传真:0519-88309862
电子邮箱:2355473302@qq.com
特此公告。
江苏良友正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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