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德润环保疏浚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意见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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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2-08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贵公司审查反馈意见已收悉,感谢贵公司对珠海德润环保疏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申请文件的审核。珠海德润环保疏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润环保”、“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项目组以及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师”)、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对贵公司提出的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讨论与核查,并逐项落实后进行了书面说明,涉及需要相关中介机构核查及发表意见的部分,已由各中介机构分别出具了核查意见。涉及对《珠海德润环保疏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以下简称“公开转让说明书”)进行修改或补充披露的部分,已按照《关于珠海德润环保疏浚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的反馈意见》(以下简称“反馈意见”)的要求对《公开转让说明书》进行了修改和补充,并已在《公开转让说明书》(反馈稿)中以楷体加粗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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