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7-31
公告编号:2018-012
证券代码:871719 证券简称:德润股份 主办券商:华西证券
珠海德润环保疏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银行贷款暨关联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1、关联交易事项一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吉大支行申请人民币500.00万元(大写:伍佰万元整)流动资金贷款,贷款期限为壹年,提款时由公司提供不低于提款金额10%的保证金做质押担保。由实际控制人廖中和先生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关联交易事项二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湾仔沙支行申请人民币1,200.00万元(大写:壹仟贰佰万元)流动资金贷款,贷款期限为壹年。由实际控制人廖中和先生、刘俊娥女士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
保,并以自有房产作抵押担保。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8年7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吉大支行贷款暨关联担保的议案》。
上述事项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其中廖中和、刘俊娥为关联董事,需要回避表决。此项交易尚须股东大
公告编号:2018-012
会的批准。
公司于2018年7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拟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湾仔沙支行贷款暨关联担保的议案》。
上述事项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其中廖中和、刘俊娥为关联董事,需要回避表决。此项交易尚须股东大会的批准。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自然人
姓名:廖中和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香洲翠福路110号2单元503
2.自然人
姓名:刘俊娥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香洲翠福路110号2单元503
(二)关联关系
廖中和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8,54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61.81%。
刘俊娥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副董事长,直接持有公司8,18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27.29%。
廖中和与刘俊娥为夫妻关系,二人合计持有26,7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89.10%。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告编号:2018-012
上述关联方为公司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无需向关联方支付任何费用,属于关联方对公司发展的支持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关联交易事项一: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吉大支行申请贷款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用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借款期限1
年,提款时由公司提供不低于提款金额10%的保证金做质押担保。本次授信拟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廖中和就上述额度内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贷款具体金额、利息及使用期限以公司和银行正式签订的借款合同为准。
关联交易事项二: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湾仔沙支行申请贷款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用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借款期限1年。本次授信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廖中和及刘俊娥夫妇就上述额度内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廖中和及刘俊娥夫妇自有房产提供抵押担保。贷款具体金额、利息及使用期限以公司和银行正式签订的借款合同为准。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将作为公司补充流动资金,为公司的业务发展提供良好的条件,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均遵循公平、自愿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且公司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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