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1-27
泰州润元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泰州润元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系由泰州润元户外用品有限公司以整体变更方式发起设立,在江苏省泰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第三条 成立公司之发起人为赵立新、许岩、泰州润元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泰州润信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泰州润元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ource One Outdoor Products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泰州经济开发区永定西路298号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0,000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的合法权益及一切经营活动受中国法律和法规及中国政府有关规定的管辖和保护,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侵犯或非法干涉。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十二条 公司应积极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通过多种形式主动加强与股东的沟通和交流,不断提高与证券监管机构、投资者、证券服务机构、媒体等之间的信息沟通质量,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秘书具体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 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公
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以顾客为中心,实现客户、员工、股东共赢,做户
外行业的领导者。
第十五条 经依法工商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生产户外运动产品(服装、帐篷、
钓具、冰钻、登山杖等),打猎休闲类制品(打猎架、打猎篷、枪袋、枪包架等),林业机械、农业机械、交通机械(电动车传动装置、抱闸等)、电力器材及零部件。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游艺用品及室内游艺器材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第 三 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六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
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 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20,000,000股,普通股总数为20,000,000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100%。
第二十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登记存管。
第二十一条 公司各发起人认购股数、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及出资方式分别
为:
序号 发起人姓名或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 股 比 例 ( % ) 出资方式
1 赵立新 7,440,000 40 净资产折股
2 许岩 9,300,000 50 净资产折股
泰州润元企业管理合伙企 930,000 净资产折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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