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4-28
公告编号:2023-022
证券代码:871727 证券简称:浩达智能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福建浩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非标准意见专项说明的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情况概述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福建浩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对公司 2022 年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永证审字【2023】第 146148 号)。公司董事会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及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进行说明。
二、形成保留意见的事项
如审计报告中“二、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所述:2021 年 3 月 9 日,福建
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平潭分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建工平潭分公司”)与浩达智能公司签署了《一体化处理站及提升泵设备采购安装项目购销合同》,合同
总价 31,181,110.14 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应收福建建工平潭分公司余额
13,519,471.97 元,其中:应收账款余额 3,184,792.19 元,合同资产余额10,334,679.78 元。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应收福建建工平潭分公司余额实施了函证程序,并且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现场核查,但仍无法确定该项目列示金额的准确性。
公告编号:2023-022
三、董事会关于审计报告中被出具保留意见所涉事项的说明
1、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公司基本情况,本着客观、真实、严格、谨慎的原则,出具带有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董事会表示理解,董事会正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积极采取措施,消除审计报告中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该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对公司 2022 年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 2022 年度的盈亏性质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福建浩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8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