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银行:独立董事关于选举职工董事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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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12-02
公告编号:2025-037
证券代码:871728 证券简称:如皋银行 主办券商:东方证券
江苏如皋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选举职工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及本行《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江苏如皋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我们对公司有关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职工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丛赟女士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选举丛赟女士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相关事项,表决程序及决议符合《江苏省职工代表大会操作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丛赟女士担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与公司第五届现任董事共
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自 2025 年 11 月 29 日起,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
保持一致。
独立董事:周月书、殷俊明、黄瑞华、聂朝晖、施伟
2025 年 12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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