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07-24
北京迪维信达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目录
第一章总则......4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5
第三章股份......5
第一节股份发行......5
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7
第三节股份转让......8
第四章股东和股东大会......9
第一节股东......9
第二节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11
第三节股东大会的召集......14
第四节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14
第五节股东大会的召开......15
第六节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17
第五章董事会......19
第一节董事......19
第二节董事会......22
第六章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26
第七章监事会......29
第一节监事......29
第二节监事会......30
第八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32
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32
第二节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32
第九章通知......34
第十章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34
第一节合并、分立、增资、减资......34
第二节解散和清算......36
第十一章修改章程......38
第十二章投资者关系管理......39
第十三章附则......4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北京迪维信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北京迪维信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原北京迪维信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原有限公司的股东现为公司发起人,公司设立方式为发起设立。
第三条公司名称:北京迪维信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蓝靛厂南路25号11-5。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万元。
第六条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本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条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十一条公司的经营宗旨:秉承“应用为本,专注行业”的发展策略,通过掌握最先进的技术,创造最适合客户的产品,提供最专业的服务,准确、快捷、高效地解决用户所遇到的各种技术问题;超越自我,共创未来,努力成为全球领先的云计算软件和服务提供商。
第十二条公司的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第三章股份
第一节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式,公司发行的所有股份均为普通股。
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集中存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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