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1-16
证券代码:871731 证券简称:迪维信达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北京迪维信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月15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长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宝华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应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人数共 5 人, 实际出席本次董事会会
议的董事(包括委托出席的董事人数)共5人,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
的董事共0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
审议
1、议案内容
公司原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蓝靛厂南路25号11-5。
拟变更后注册地址为:北京市顺义区天竺镇天竺家园17号17幢
2层291室。
(最终以工商核准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1、议案内容
因公司注册地址变更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公司章程第四条原为: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蓝靛厂南路 25
号 11-5。
拟修改为:公司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镇天竺家园17号17幢
2层291室。
(最终以工商核准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提
请股东大会审议
1、议案内容
公司因临时性资金周转需要,预计2018年度需要向关联方李宝
华先生借款累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不需要支付利息,不
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董事李宝华先生、柴双梅女士与本项议案存在关联关系,已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定于2018年2月1日。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三、 备查文件目录
《北京迪维信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北京迪维信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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