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6-24
证券代码:871731 证券简称:乐福运泰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北京乐福运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其他投票方式(不含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如因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导致无法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的,将采用视频会议形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8 月 24 日 9 时至 11 时 30 分。
如因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导致无法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的,将采用视频会议形式召开,召开时间不变。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1731 乐福运泰 2020 年 8 月 2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市盈科(苏州)律师事务所苏小兵、郭玉叶律师。
(七)会议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蓝靛厂南路 25 号 10-14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公司董事长代表董事会作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代表监事会作 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结合 2019 年度的主要经营状况,公司拟定了《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根据 2019 年度的主要经营状况,公司拟定了《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五)审议《关于 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监管要求,公司编制了 2019 年年度报告
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24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北京乐福运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0-011)和《北京乐福运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0-012)。
(六)审议《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基于战略发展考虑,暂不分配 2019 年度利润。
(七)审议《2019 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
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八)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监管要求,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0年6月2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北京乐福运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0-013)。
(九)审议《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监管要求,公司重新制定了《信息披露管
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24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北京乐福运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0-014)。
(十)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董事会提名李宝华、胡贵民、王新国、柴双梅、辛晔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上述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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