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30
深圳市帅航户外照明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23年度专项审计报告
中名国成专审字【2024】第 0336 号
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BEIJINGZHONGMINGGUOCHENG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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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 53396165
关于深圳市帅航户外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中名国成专审字【2024】第 0336 号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深圳市帅航户外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帅航”)
2023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出具了带有解释性说明的
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中名国成审字【2024】第 1734 号)。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要求,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如审计报告意见所述,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帅航 2023 年净亏损
147,519.90 元、2022 年净亏损 6,602,899.47 元、2021 年净亏损 1,471,856.54 元,
累计未弥补亏损 11,876,654.57 元,已达公司注册资本三分之二以上。2023 年末
账面货币资金 17,394.68 元;流动资产 2,857,585.37 元,其中应收账款 525,901.95
元、预付账款 254,207.65 元、存货 2,048,249.61 元,流动负债 1,984,296.22 元,
流动比率 144.01%,速动比率 27.38%;2023 营业收入 1,203,720.24 较上期下降
43.77%;2023 年度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181,023.20 元。以上事项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帅航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发表解释性说明的的无保留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24 号——持续经营》第二十一条规定:“如果被审计单位具有良好的盈利记录并很容易获得外部资金支持,管理层可能无需详细分析就能对持续经营能力作出评估。在此情况下,注册会计师通常无需实施
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累计未分配利润-11,876,654.57 元,未弥补亏损已达实收股本三分之二以上;这些信息综合表明可能存在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帅航在财务报表附注三、(二)对相关状况和改善措施进行了充分披露。我们认为,帅航的持续经营能力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这一事项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因此我们对帅航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3 号——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和其他事项段》第九条规定,如果认为有必要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已在财务报表中列报,且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的事项,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的规定,该事项不会导致注册会计师发表非无保留意见;(二)当《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4 号——在审计报告中沟通关键审计事项》适用时,该事项未被确定为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帅航公司已就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段所涉及事项在财务报表附注中作出了恰当列报。我们认为,强调事项段所涉及事项不会导致发表非无保留意见,同时未被确定为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但是考虑到上述事项的重要性,我们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强调事项段并不影响发表的审计意见。
三、解释性说明涉及事项对报告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上述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的无保留意见和强调事项涉及事项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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