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3-28
公告编号:2024-010
证券代码:871739 证券简称:先众能源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天津先众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魏春海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本次
任命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聘任魏春海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自 2024
年 3 月 28 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
合惩戒对象。
(二)任命原因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董事会审议决定聘任魏春海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魏春海,男,1978 年 10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3 年毕业于天
津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2000 年 7 月至 2006 年 12 月,任天津市华明集团人
力资源部经理;2007 年 1 月至 2012 年 6 月,任天津市华明永盛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综合管理部经理;2012 年 7 月至 2021 年 3 月,任天津市华明永盛包装制品有限公
司总经理;2021 年 4 月至 2023 年 1 月,任天津市华明鑫裕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副总
经理。2023 年 2 月至今,任天津先众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二、任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
公告编号:2024-010
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任命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管理架构,优化内部竞聘机制,激发员工积极性,吸引高技术人才,对公司发展有着积极影响,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天津先众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天津先众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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