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12
公告编号:2025-010
证券代码:871739 证券简称:先众能源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天津先众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8 月 11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7 月 31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梁广川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监事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依据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编制了《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2.回避表决情况:
公告编号:2025-010
本议案不涉及董事回避表决情况。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支持控股子公司浙江湖州先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州先众”)的业务发展,公司拟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以自有资金向湖州先众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500 万元的借款。借款金额在不超过 500 万元的前提下以实际发生额为准,年借款利率为 2.5%,借款期限为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 年内。在审议通过后,具体可结合湖州先众实际经营需要,在额度范围内分批借款、还款。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董事回避表决情况。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信息豁免披露内部审核程序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股转公司规定,挂牌公司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依法豁免披露。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密商务信息,符合相关要求且尚未公开或者泄露的,可以豁免披露。公司制定了信息豁免披露内部审核程序。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董事回避表决情况。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告编号:2025-010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天津先众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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