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7
证券代码:871741 证券简称:安泰科 主办券商:长城证券
北京安泰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5 月 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
程>的议案》。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25 年 5 月 23 日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
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普通股同意股数 42,954,5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北京安泰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北京安泰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及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以发起设立方式由北京安泰科信息开发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原有限公司股东为公司的发起人。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北京安泰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BeijingAntaike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 Ltd.
简 称:安泰科
第四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 12 号 201 房间
邮政编码:100814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300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公司根据《党章》规定和上级党组织要求,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在公司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公司要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运筹有色金属行业信息资源,促进有色金属行业协调发展。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信息咨询;市场调查;企业营销咨询;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为企事业提供劳务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利用www.metalchina.com、www.atk.com.cn(www.antaike.com)网站发布网络广告;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除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医疗器械以外的内容);认证服务;经营电信业务。(市场主体依
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认证服务、经营电信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若公司股份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应遵循国家关于股份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挂牌的相关规定。
若公司股份未获准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转让,公司股东应当以非公开方式协议转让股份,不得采取公开方式向社会公众转让股份,股东协议转让股份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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