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3-05
证券代码:871745 证券简称:巴科股份 主办券商:上海证券
深圳市巴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
监。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股票采用记名方式。股票是公司签发的 股票采用记名方式。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公司股票在 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公司已在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后,应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全部股当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集中登记存管。 集中登记存管。
第二十二条 …… 第二十二条 ……
公司依照前条第(三)项规定收购的本 公司依照前条第(三)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 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5%;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 总额的 10%;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 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
当在一年内转让给职工。 当在三年内转让给职工。
第二十八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分配股 第二十八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分配股利、清算及从事其他需要确认股东身份 利、清算及从事其他需要确认股东身份的行为时,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召集人 的行为时,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召集人确定股权登记日,股权登记日结束时登 确定股权登记日,股权登记日结束时登记在册的股东为享有相关权益的股东。 记在册的股东为享有相关权益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不
得多于 7 个交易日,且应当晚于公告的
披露时间。股权登记日一旦确定,不得
变更。
第三十五条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 第三十五条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进行质押 股份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进行质押的,应当于该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作 的,应当于该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作
出书面报告。 出书面报告。
通过接受委托或者信托等方式持有或
实际控制的股份达到 5%以上的股东或
者实际控制人,应当及时将委托人情况
告知挂牌公司,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第三十八条 公司下列重大事项,须经股 第三十八条 公司下列重大事项,须经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 东大会审议通过:
…… ……
(三)审议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金额在 (三)审议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成交金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额(提供担保除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关联交易 审计总资产5%以上且超过3000万元的(公司获赠现金资产或关联方无偿为 交易,或者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公司提供担保除外)。 产30%以上的交易。
……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下列关联交易时,可
(九)对股东、实际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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